关于开展“清廉中国”新闻摄影、公益广告、漫画、书画征集活动的安排
[作者:] [日期:2020/1/6 12:01:56] [热度:636]
集团各部门、各子(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宣传和展示建设“清廉中国”的生动实践,按照市国资委纪委要求和部署,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清廉中国”新闻摄影、公益广告、漫画、书画征集活动。欢迎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员工同志踊跃参与。
一、活动主题
活动以“清廉中国”为主题,运用新闻摄影、公益广告、漫画、书画等形式,多角度、多侧面,突出反映各单位在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实践、新探索。
二、活动安排
活动从即日起持续到2014年10月31日。活动征集的作品将择优报送市、省、中央纪委监察部门展示。优秀作品将给予一定奖励。国资委将在年底组织优秀作品展览。
三、有关要求
(一)新闻摄影类作品。要求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生动、富有感染力,要突出反映和展示基层一线广大党员干部及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生动事实,反映广大基层群众崇尚清廉的社会新风。作品要体现人文关怀,以小见大,以情见长。图片可以是单幅作品,亦可是系列报道。需为彩色数码照片,并附文字说明。
(二)公益广告类作品。征集作品类型为平面公益广告,提交作品时请提交广告创意说明。
(三)廉政漫画类作品。手绘和电脑绘制作品均可。手绘原作品或扫描成电子版报送。
(四)书画类作品。不大于四尺整张,横竖不限。
(五)其他要求。所有图片应保存为JPEG(或JPG)、BMP格式,图片大小1M以上。本次征集只限原创作品,不得抄袭,若发生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纠纷由参加活动的组织或个人负责。国资委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发表、宣传、出版、展览权,无需再取得作者授权,不支付酬金,凡投稿参加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四、报送方式
(一)可通过电子邮箱投稿。
(二)手绘、书画作品报送集团纪检监察室。
(三)投稿时请附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纪检监察室
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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